會員規約
台灣蒂斯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針對本公司營運之網站「taiwan.mix.tokyo」(以下簡稱「本網站」)所提供之各項服務,訂定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如下:
第1章 總則
第 1 條 本條款之適用範圍與變更
- 1.本條款旨在訂定使用者於本公司營運之本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使用各項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時之權利義務與利用條件。
- 2.本條款適用於本服務之所有使用者(定義見第六條)。
- 3.若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本公司得依裁量權變更本條款內容:
(1) 本條款之變更符合使用者的普遍利益。
(2) 本條款之變更不違背契約目的,且依據變更必要性、內容妥適性等情況衡量屬合理範圍。
- 4.本公司依前項規定變更本條款時,無須事先徵得使用者同意,僅需於變更生效日前之合理期間內,將變更意旨、內容及生效日公告於網站或以電子郵件等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通知,即可變更本條款之全部或一部。
- 5.使用者於變更後的本條款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 6.本條款變更後,僅適用變更後之內容。使用者應遵守法令、規則及本條款、個人隱私權政策、常見問題等規範使用本服務。
第2章 服務之利用與會員註冊
第 2 條 本服務之利用
使用者應遵守相關法令及本條款,並依本公司另行公告之隱私權政策、使用說明及相關規範使用本服務。
第 3 條 服務提供內容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包含:
(1) 會員專屬個人頁面(定義見第四條)之使用。
(2) 瀏覽本服務提供之相關連結。
第 4 條 個人頁面之使用
使用者得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會員專區。使用者於登入後,得於會員專區瀏覽各項功能,並進行相關資料之新增、修改、更新或刪除等操作。
第 5 條 使用者
本條款所稱「使用者」,係指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本服務、瀏覽或利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圖片、文字、設計、標誌、影音、程式、創意及相關資訊(以下統稱「內容」)之人。
前項所稱使用者,包括會員(定義詳見第 7 條款相關規定)。
第 6 條 會員
本條款所稱之「會員」,係指同意本條款之規定,並依本公司規定之程序完成會員註冊之使用者。
第 7 條 會員註冊
- 1.欲申請成為本服務會員者,應於本網站之會員註冊頁面,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設定並輸入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及密碼,由申請人本人提出會員註冊申請。
- 2.本公司針對前項申請進行審核,若決定核准,將發送「註冊確認郵件」;於申請人收到該郵件時,即正式完成會員註冊程序。
- 3.若申請人有下列任一情事,本公司得拒絕其註冊申請:
(1) 經查證申請人曾因違反本公司所提供之任一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而受有註銷會員資格等處分者。
(2) 申請人提供之註冊內容經查證含有不實或虛偽資訊者。
(3) 經查證申請人過去曾於本公司提供之任一服務中,有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費用、長期不領取商品、提出不當退換貨要求或其他違約紀錄(債務不履行)者。
(4) 經查證曾有違反本條款第二十條(禁止事項)之行為者。
(5) 其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認為接受其註冊申請將對本服務之營運或管理產生不當影響者。
第 8 條 註冊資料之變更
- 1.會員於本公司註冊之個人資料,其全部或一部若有變更,會員應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立即辦理資料變更手續。
- 2.若會員未完成前項之變更程序,本公司依原登記資料所執行之業務(如商品配送、各項通知等),均視為合法且有效之履行。
- 3.會員因未及時更新註冊內容,導致其產生任何損害或不利益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9 條 會員回饋權益
- 1.會員於本公司指定之門市或本網站購買商品時,出示會員條碼或登入會員帳號,即可獲得點數(以下稱「t.m.t 點數」)。
- 2.t.m.t 點數以1點等同新台幣1元計算,得用於支付全部或部分訂單金額。但部分門市或特定通路,可能不適用點數折抵,實際適用方式依現場或網站公告為準。
- 3.t.m.t 點數之回饋比例,依會員等級而定。會員得依其等級享有相應之優惠與權益。有關點數回饋比例及各項會員權益,相關內容依本公司另行公告之「taiwan.mix.tokyo會員制度」規定辦理。
第 10 條 退會手續
- 1.使用者得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隨時申請終止會員資格。本公司於受理退會申請後,該使用者之會員資格即終止。但於退會前已成立之訂單、未完成之交易或其他尚未履行完畢之權利義務,不因退會而受影響。
- 2.本公司於使用者退會後,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在必要範圍內保存使用者之資料,並於保存目的消失後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第 11 條 暫停服務與取消會員
本公司於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或經合理判斷有必要時,得暫停其使用本服務、取消其會員資格,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原則上,本公司將視情況通知使用者相關處理結果。使用者之會員資格經停止或取消者,仍應履行其於本服務中已發生之付款義務及其他相關責任。
適用事由:
(1) 曾違反本公司服務條款或經取消會員資格者
(2) 提供不實或不正確之註冊資料
(3) 有遲延付款、拒收商品、濫用退貨或其他違約行為
(4) 違反本服務之禁止事項
(5) 其他經本公司依合理標準判斷有不適當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第 12條 帳號及密碼之管理
1.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其於註冊時設定之電子郵件帳號及密碼(以下稱「登入資訊」),並自行負責其管理與保管。
2.除經本公司事前同意外,使用者不得將登入資訊提供、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第三人使用。
3.如使用者發現登入資訊遭他人未經授權使用,或有遭不當使用之虞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4.凡經由輸入與本公司所登記之登入資訊相符之帳號及密碼進行之操作,均視為該使用者本人所為。
5.因使用者未妥善保管登入資訊、操作不當或第三人未經授權使用所致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3章 商品購買及支付方式
第 13 條 商品購買與契約成立
1.會員得透過本服務向本公司購買商品或服務(以下統稱「商品等」)。
2.會員欲購買商品時,應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提出購買申請。針對預購商品或本公司另行指定之特定商品,為確保貨源及簡化訂購程序,本公司得於商品出貨前預先請求支付貨款或訂金。
3.契約成立時間點:本網站上所顯示之商品資訊僅為要約之引誘。除預購商品外,須待本公司發送「出貨通知郵件」後,該筆商品之買賣契約始正式成立。
4.針對預購商品或本公司另行指定之商品,於本公司向會員請求支付貨款或訂金時,契約即告成立。若發生無法出貨之情事,本公司將儘速退還已收受之款項。
5.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對於因無法出貨或提供服務所導致使用者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包含期待利益損失、精神損害、與第三人之糾紛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6.縱有前項規定,若發現使用本服務時有不正當或不當行為,本公司得對該買賣契約採取撤銷、解除或其他適當之措施。
7.商品購買申請應由會員本人為之。嚴禁由第三人代理或冒用會員名義購買商品。
8.本服務之商品配送範圍僅限於台灣境內。
第 14 條 支付方式
1.商品等之應付總金額,係指下單購買時之商品含稅價格,加上相關處理手續費之合計總額。
2.透過本服務購買商品等之付款方式,僅限使用會員本人名義之信用卡支付,或使用本公司另行認可之支付方式。
3.使用信用卡支付時,會員應遵守其與信用卡發卡銀行間另行約定之信用卡使用條款。若因使用信用卡產生任何紛爭,應由會員與發卡銀行自行協商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15 條 商品退換貨、取消訂單及解除契約
- 1.七天鑑賞期:除因會員個人因素導致延遲送達外,會員得於商品送達日起 7 日(含例假日)內申請退貨。但下列情形恕不接受退貨:
(1) 商品銷售頁面明確標示「不可退貨」者。
(2) 內衣、泳裝、襪子等個人貼身衣物、化妝品或其他衛生用品、福袋、特價出清商品、Outlet 商品、預購商品。
(3) 商品已使用、經過修改(如修改長度)、洗滌或清潔者。
(4) 銷貨明細(納品書)遺失者。
(5) 商品吊牌、標籤已拆除,或配件(含保證書等)遺失者。
(6) 退回之商品狀態(包含包裝盒、配件等)與送達時相比,有毀損、污損或遺失等情形。
(7) 包裝屬商品一部分(如品牌鞋盒)且已拆封或毀損者。
(8) 經會員使用導致商品殘留異味、髒污或刮傷者。
(9) 於實體門市購買之商品。
- 2.退貨程序與費用:會員應依本公司規定程序提出申請。經本公司核准後,將退還原購價格及該筆消費使用之 m.t 點數,或更換同款新品。若因缺貨等事由無法更換,則採退款處理。一般退貨運費由會員自行負擔;但若因配送受損、商品瑕疵、寄錯商品或商品屬仿冒/盜版品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退貨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 3.點數退還限制:退貨時若原點數已超過有效期限,該點數視同失效,恕不退還。活動贈點之退還悉依該活動之特定規範辦理。
- 4.點數扣回:退貨時,會員因該筆消費所獲得之點數應予歸還,本公司將由會員帳戶中直接扣除。若雙方互負點數返還義務,則採等值抵銷,僅就差額部分返還。
- 5.取消訂單限制:商品進入出貨程序後,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外,不得取消訂單(收到商品後之退貨依本條第 1 項辦理)。
- 6.本公司之解除權:縱使契約已成立,若發生下列情形,本公司仍得撤銷或解除契約,並應儘速通知會員及全額退款:
(1) 商品缺貨、庫存不足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出貨。
(2) 系統或人為疏失導致商品數量、規格誤植,或庫存同步異常致無法提供商品。
(3) 商品現況有嚴重瑕疵或損壞,經評估不符本公司品質標準。
(4) 多人同時下單導致庫存分配不足。
(5)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導致履行困難。
- 7.依前項規定解除契約時,除退還已收貨款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6 條 商品瑕疵擔保與責任限制
- 1.本公司透過本服務所販售之商品,其品質、材質、功能、性能或其他瑕疵,應依相關法令負責。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僅於可歸責於本公司之範圍內,對實際發生且可預見之直接損害負責。
- 2.前項責任限制,於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不適用之。
- 3.本公司依使用者所提供之聯絡資訊通知,並依訂單指定之收件地址完成商品配送時,即視為已履行交付義務。
第 4 章 服務運作
第 17 條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
- 1.本公司依本服務之提供,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將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辦理。
- 2.本公司為提供及優化本服務、防止不當或違法使用等目的,得蒐集並分析使用者之相關使用資訊,包括但不限於IP位址、瀏覽器類型、瀏覽紀錄、裝置資訊及操作紀錄等。
第 5 章 一般條款
第 18 條 免責聲明
- 1.本服務可能包含連結至其他網站或資源,或由第三方網站連結至本服務。對於該等網站或資源之內容、使用及其結果(包括但不限於合法性、正確性、安全性、完整性及即時性),本公司不負任何保證責任。如因此造成損害,本公司僅於法律允許範圍內,對直接且通常可預見之損害負責,且其賠償責任以該損害發生前12個月內使用者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但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本公司並得於合理判斷該連結內容不適當時,無須事前通知即移除相關連結。
- 2.使用者經由本服務所接觸之廣告或與第三方進行之交易,均屬使用者與該第三方間之行為,應由使用者自行判斷並負責。本公司對該等交易之內容、履行、品質、保證或其他相關事項,不負任何責任。
- 3.於下列情形發生時,本公司得於必要範圍內,暫停或中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得不經事前通知:
(1)天災(如地震、颱風、洪水等)或重大疫情
(2)事故、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3)戰爭、動亂或社會不安
(4)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
(5)罷工或其他勞資爭議
(6)能源、交通或通訊中斷
(7)系統維護或技術性問題
(8)駭客攻擊、病毒或其他資安事件
(9)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因前述情形所致之服務中斷或變更,本公司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賠償責任。
- 4.本公司依使用者提供之資料處理相關事務者,視為已適當履行義務。
- 5.如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對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造成損害,應自行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並使本公司免於受損。
- 6.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精神損害或財產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7.即使本公司已採取合理安全措施,如仍發生駭客攻擊、病毒或未經授權之存取等情形所致之損害,本公司於無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不負責任。
- 8.因第三方系統、平台政策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
- 9.如商品無法出貨或提供,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10.如使用者違反禁止行為規定,或本公司合理判斷有不當使用(如轉售、濫用)之虞時,本公司得不經通知取消訂單、限制或暫停其交易權限。
第 19 條 禁止事項
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各款行為。若違反下列規定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該使用者應負擔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
(1) 對其他使用者、第三人或本公司造成困擾、不利益或損害之行為,或有此類風險之虞之行為。
(2) 侵害其他使用者、第三人或本公司之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公開發表權(姓名人格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或有侵害之虞之行為。
(3)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將本服務用於商業目的之行為。
(4) 違反公序良俗、其他法令規範之行為,或有違法之虞之行為。
(5) 註冊包含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內容之資訊。
(6) 超越個人私下使用範圍,擅自利用本公司透過本服務提供之內容。
(7) 透過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對本服務取得之內容進行重製、銷售、出版、散佈、公開傳輸或類似之行為。
(8) 蒐集、累積或儲存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之行為。
(9) 上傳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電腦病毒、惡意程式碼、檔案或程式,以干擾、破壞或限制電腦軟硬體或通訊設備功能。
(10) 利用網路爬蟲、數據抓取或其他類似手段存取本服務或取得本服務相關資訊。
(11) 利用不正當之程式或腳本增加伺服器負載之行為。
(12) 惡意且過度地取消訂單或退貨之行為。
(13) 其他足以損害或詆毀本公司商譽之行為,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為不當之行為。
第 20 條 排除反社會勢力
- 1.使用者應向本公司聲明並保證下列事項:
(1) 使用者本人並非暴力組織、犯罪組織或其他類似之反社會勢力,亦非其成員。
(2) 使用者為法人者,其董事、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均非前述反社會勢力之成員。
(3) 不得利用本服務供反社會勢力使用,或為其利益而使用本服務。
(4) 不得自行或透過第三人對本公司為威脅、恐嚇、暴力行為,或以詐術、強制等方式妨害本公司業務或損害本公司商譽。
- 2.如使用者違反前項規定,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逕行終止與該使用者之契約關係,並得取消其會員資格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 3.因前項措施所生之任何損害、損失或不利益,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因使用者違反第1項規定,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時,使用者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 21 條 智慧財產權
- 1.透過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其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經本公司合法授權之第三人所有。
依本條款所為之本服務使用授權,僅限於依本服務之目的使用,並不構成對本公司網站或本服務相關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授權。
- 2.無論目的為何,若發現未經授權而進行複製、轉載或其他二次利用等,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行為時,本公司得立即採取法律行動。
- 3.如因違反本條規定,致使用者與第三人間發生任何爭議,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並負擔相關費用予以解決,並應確保本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損害、損失或不利益。
第 22 條 條款之獨立性
本條款之任一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如因《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其餘條款仍應繼續有效並具有完全效力。
第 23 條 其他
- 1.關於本服務之使用,如發生無法依本條款或本公司提供之指引、協助解決之爭議,雙方應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
- 2.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如有提起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3.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依實際營運需要隨時修訂本條款及商品退貨、換貨、訂單撤回與取消相關政策。但涉及使用者權益之重大變更時,本公司應於變更前以合理方式通知使用者。
前項所稱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官方網站公告、電子郵件、LINE官方帳號或其他適當方式。
變更後之條款,自公告或通知所載明之生效日起適用;使用者於條款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已同意該等變更內容。
本服務及本規約相關之聯絡方式如下:
台灣蒂斯愛股份有限公司
TSI FASHION TAIWAN CO., LTD.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7:00(國定假日除外)
制定日期:2026年5月20日
修訂日期:2026年5月20日